廊坊新闻网讯 明年1月起,市区居民区生活垃圾(不含建筑垃圾)将实行有偿服务。每户居民每月交6元就可将每户居民的垃圾清掏处置工作交给市环卫局清扫管理处。
市环卫局清扫管理处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此项服务主要是针对没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区,同时也可以由小区物业委托环卫部门来作垃圾清运、清掏工作,是双方自愿的有偿服务。
市环卫局工作人员称,垃圾处置费属于政策性收费,从1998年《廊坊市城区垃圾有偿服务收费暂行办法》颁布后一直在收。明年1月将要实行的有偿服务,与1998年政策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一些没有物业的旧小区,经过这类小区所属单位与环卫局清扫管理处协商将居民区的垃圾清运、清掏工作委托给清扫管理处,同时部分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公司可以将垃圾清运清掏工作委托给清扫管理处。
【责任编辑:刘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