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刘红)记者获悉,本月起至2011年7月,河北省将培训6.6万余名农村卫生人员,其中村卫生室人员58852人,乡镇卫生院人员7832人,县(市)卫生局管理人员136人,中央财政给予培训补助。
根据省卫生厅的统一安排,本次培训将为河北省每个村卫生室培训一名获得国家规定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共58852人。村卫生室人员培训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采用视频教学方式,到乡镇卫生院集中培训5天,主要任务是学习熟悉孕产期用药原则及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了解常见妇产科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及处理原则等。中央财政按平均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此外,河北省还将为1958个乡镇卫生院分别培训管理人员、有临床经验的妇产科人员、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中青年药剂人员、检验人员各一名,共7832人。为136个县(市)卫生局培训管理人员各一名,共1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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