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刘常俭)在日前闭幕的在河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获得批准,这是我省首部有关学校安全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规定,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网吧、歌厅等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学校门前及其两侧5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集贸市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不得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上搭建违章建(构)筑物。在学校校园和周边50米范围内不得从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活动,以及设立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条例还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在学生上学、放学、课间以及遇紧急情况需要疏散学生的时段,安排教职工引导学生有序通过校内易发生人群拥挤的通道,避免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学校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依法进行安全检测,保持良好车况。学校不得借用、租用没有有效安全检测证明的车辆接送学生。在接送学生时,校车要配备一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维护车内秩序和保障上下车时学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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