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落户我省
中小学教师拟推“合同制”全部公开招聘

    河北新闻网12月8日讯(河北日报记者郭伟)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除学前教育项目外,我省申请的其他4个项目同获国家批准备案,纳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其中包括教师培训、教师资格考试、教师招聘制度、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中等职业教育模式创新等多个领域,并均明确量化目标和具体实施方案,这些项目的启动实施被认为将对我省教育体制改革带来深远影响。

    教师全员“回炉”,不“进修”者不予晋升职称

    我省在教师培训项目中提出,我省将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的教师培训经费机制。在2010年底以前,建立20所左右高等院校为基地的相对稳定的培训体系;到2012年底之前,所有新教师全部完成岗前培训,全部教师能够授受一次培训。小学教师全部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基本具备本科以上学历,高中教师中具备研究生学历要达到5%。同时,将中小学校长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建立中小学校长培训新机制。

    我省明确,在职教师职务培训时间不少于每年48学时,新教师岗前适应性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是否合格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等的必备条件。此外,全省还将逐步选拔出一批省级骨干校长和人民教育家,并给予获人民教育家称号者每月每人1000元的政府津贴。

    教师资格五年一检,准入门槛将提高

    我省在有关项目中明确,将建立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和教师资格注册制度,提高教师资格准入门槛。教师资格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分综合笔试和实践能力测试两部分。综合笔试各科成绩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实践能力测试。实践能力测试也合格的申请人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相分离。教师资格注册以职业道德专业化、学科知识专业化、教育教学知识专业化以及教育教学的实绩为主要考核或考试内容。

    2011年,我省将开始进行试行此新规,对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统一考试,对全省在职教师进行资格注册。2012年全省全面推行。

    省教育厅表示,改革试点期间,教师资格考试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试点之前已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暂可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已参加我省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并在规定有效期内的考生,可相应免试相关科目。

【责任编辑:郭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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