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末实现社会养老全覆盖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解丽达 通讯员刘冰)日前,廊坊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推进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到2015年末实现社会养老全覆盖。
据统计,截止2010年6月底廊坊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已达62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数的13.3%,现有养老服务机构72所,机构养老比例1.2%,每千名老人仅拥有19张供养床位,养老问题日益严峻。
《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廊坊将以满足中低收入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大力推动社区居家养老和家庭养老,加大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化进程,逐步建立健全投资多元化、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专业化,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15年末,全市基本建立起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社会参与、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人拥有服务床位30张以上,3%的老人实现机构养老,97%的老人依托社区实现家庭养老。
2011年底前,廊坊市辖区将基本构建起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依托街道办事处成立家庭养老服务中心,80%社区建立家庭养老服务站;其他县(市)2012年底前完成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建设。
实施家庭养老服务财政补贴制度。该市对于社区60岁以上享受低保的老年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在享受原有保障的基础上,采取发放养老服务券的办法,给予一定标准的生活补贴,老年人凭服务券到社区养老服务企业购买服务,满足社区低收入老年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加快推进家庭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建设。2010年9月3日,廊坊市社区养老呼叫网络系统暨“12349”社区服务热线正式开通。老年人可向所在社区居委会免费申领无线救助电话,一旦身体不适或者其他需要救助的情况,可进行紧急呼叫。这一紧急救助系统将在2011年覆盖全市所有社区,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对社会养老事业积极扶持。《意见》要求,对于企业和个人致力于创办社区家庭养老服务企业的,优先保障养老服务企业及社区老年公寓的建设用地;对于各类服务企业进社区,开展养老服务的,应减免养老服务企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费用;免征老年服务企业自用房产的房产税、车船税;按照居民收费标准收取服务企业的水、电、暖、燃气、有线电视等项费用。对于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且提供养老床位数达5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开办补助。
【责任编辑:刘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