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住房建设与保障规划(2010-2012年)发布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任学光)12月6日,记者从市规划部门获悉,石家庄市住房建设与保障规划(2010-2012年)已经市政府通过。2010年至2012年三年内,石市将建设各类住房13.05万套,其中,廉租住房1.3万套,公共租赁住房2000套,商品住房10.5万套。
规划指出,廉租住房通过在划拨土地上集中建设、在商品住房中配建等方式进行建设。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规划期末建设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1.3万套,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
公共租赁住房以配建为主,相对集中建设为辅进行建设,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规划期末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000套,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
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要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统筹规划,集中建设外来务工人员宿舍,实行统一管理,供园区企业租用。
按照规划,三年期间石市将建设商品住房10.5万套,总建筑面积1020万平方米,其中套型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2.5万套,总建筑面积320万平方米。并明确规定:“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供应量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停止别墅类开发项目土地供应。
规划提出,2011年建设廉租住房5870套,建筑面积29.35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700套,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建设商品住房3.5万套,总建筑面积340万平方米,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2.7万套,建筑面积240万平方米。
2012年建设廉租住房500套,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700套,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建设商品住房3.5万套,总建筑面积340万平方米,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2.7万套,建筑面积240万平方米。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