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了农业机械化进程,为农业生产集约化提供了前提条件
在许多农村,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小型手扶拖拉机,用来耕地、运送肥料、粮食等。然而,走进藁城市只照村,你很难发现小型拖拉机和锄头等农具的踪迹。
村党支部副书记赵津良介绍,只照村由原来的5个自然村组成,村民迁入新居后,由于村里和乡镇联合引入了家具、电器、化工等生产企业,许多村民进厂务工,传统的农具也逐渐淡出村民的生活。如今,村里有4户有大型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村民耕种收获都雇用农业机械,从种到收,一律机械化。
新民居建设,不仅悄然改变着农民传统的生产方式,加快了农业机械化进程,而且,促进了土地流转进程,为农业生产集约化提供了前提条件。
香河县一街村村委会主任李朝栋告诉记者,他们村的农民迁入新居后,原有2000多亩耕地统一流转到村集体,村民每年每亩地可领取1150元地租,或领取500公斤小麦、500公斤玉米,且每户可以得到年均递增30元的土地经营收益。脱离土地的农民通过就地转移,还可以再获得一份打工收入。村集体则对土地进行规模化生产,可谓一举两得。
作为合村联建的省级示范点,尽管衡水市桃城区张家寺新村正在建设中,原张家寺村的村民以村委会的名义已和衡水一家农业龙头企业签订了土地转让租赁协议。企业租赁村民的土地将用于发展规模化高效种植业和养殖业,每亩地给农民600公斤小麦、500公斤玉米,同时,在同等条件下,企业保证优先录用村民进行种、养、加工等工作。“新民居建设促进了农业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推动了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这一层面上的意义,也许更为深远。”王跃祥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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