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关于推动商贸流通大发展的指导意见》
5年5个亿奖励商贸流通

    财政专项资金以奖代补

    《意见》提出,自2011年起,在省级财政预算中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商贸流通发展予以支持。各设区市要设立相应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支持商贸流通发展。“由省政府出台推动商贸流通发展指导意见,近年来这还是首次,而且每年安排1亿元的资金支持也是历年没有的。”省商务厅有关人士表示,这说明市场流通对经济增长贡献的作用已经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河北省商贸流通持续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增强。但不能否认,目前河北省还存在着流通增加值比重偏低,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较弱,流通网络和服务功能不健全,新型流通业态发展滞后,对外开放水平不高,发展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

    为增加商贸流通业的总体规模,最近两年,河北省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商贸流通相关政策的支持,共有6.08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向河北省,规模位居全国第一。

    流通兴,则百业兴。省商务厅有关人士认为,发展商贸流通,资金支持非常关键,虽然每年省政府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数额并不大,但这是个吸引更多资金投向商贸流通业的信号,将对社会资金投向产生重要影响。

    城市黄金地段优先安排商业用地

    《意见》提出,调整城市用地结构,增加商贸流通用地比例,城市黄金地段优先安排商业用地。

    省商务厅有关人士指出,按照《意见》要求,今后在城市改造中,凡涉及中华老字号店铺动迁的,应在原地妥善安置或在适宜其发展的商圈内安置,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而新建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网点,需由城乡建设、商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环保、工商、交通、质监等相关部门和商业企业、行业协会、社区代表举行听证后,有关部门方可办理规划手续。

    近年来,各地政府十分重视商贸流通业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在城市规划上注重商圈建设,石家庄市的勒泰广场、张家口的尚峰国际、唐山的万达广场、邯郸的赵都新城、保定的万博广场等一大批有规模、有实力的商业重点项目正在成为城市新的地标式建筑和提升城市品位的亮点。

    据介绍,为使商业布局更合理、科学,省政府要求2010年底前完成“十二五”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的编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各类商业设施。2011年底前修订完成设区市、县(市)商业网点规划。

    这些规划将使河北省商业基础设施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责任编辑:孙婷】

相关新闻

参与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证030017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