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国内国际 政务 评论 历史 论坛 博客 投诉 视频 娱乐 图库 热点 财经 房产 健康 教育 旅游 汽车 电力 国企

河北省公务员招录面试考官“异地交流”

2010-12-06 03:32:13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王丽)5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公务员招录四级联考即将进入面试阶段,15万余名考生中最终有12025人进入面试、证件审核阶段。为减少人为因素对面试成绩的影响,此次省公务员招录面试考官除省直外,将全部实行异地交流。

    ■面试时间分为3批

    此次面试定于2010年12月18日至2011年1月10日之间分批进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提醒,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的前3天,可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其中报考省直部门、保定市辖区部分机关的报考人员参加首批面试,时间为12月18日—12月20日;第二批为报考各设区市辖区机关的报考人员面试,时间为12月25日—12月27日;第三批为报考保定市、邯郸市辖区部分机关的报考人员面试,时间为2011年1月8日—1月10日。报考省直部门的报考人员,面试地点将在石家庄市;报考各设区市辖区机关的报考人员,面试地点则在各设区市。

    ■考官实行异地交流

    为了确保面试的公平、公正,今年省公务员四级联考面试,将实行回避制度和面试考官异地交流制度。面试考官和面试考场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之间凡属有回避关系的,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不得参与此次面试。除省直外,11个设区市的面试考官将全部实行异地交流。为了严肃考试纪律,本次面试时还邀请了纪检、监察等相关单位对面试进行检查和监督。

    据悉,参加这次面试的报考人员,每人面试时限为10分钟。每组报考人员在入围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报考人员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半天内在考点公布。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此次公务员招录工作还将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省考录办向社会公开5部监督电话:综合组87909260,省直组87909212,考务组87909214,市县乡组 87909482,监督组87909211,考生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此5部电话进行咨询。

【责任编辑:李瑾】 河北省公务员招录面试考官“异地交流”
河北新闻网
News
河北新闻网
//www.fidreport.com/2010-12/06/content_1333562.htm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