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12月2日讯(河北日报记者四建磊)记者今天从河北省残联获悉,河北省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各地采取积极措施促进残疾人就业。
通知要求,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要减免营业税。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残疾人本人从事个体生产经营所得,承包和承租企事业单位经营所得,以及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减征80%的个人所得税。对登记失业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稳定6个月以上的,按规定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残疾人毕业生创业资金不足的,按规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安置残疾人,对安置残疾人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要依法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安置残疾人达到规定比例的、失业残疾人创办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对安置残疾人超出规定比例的企业,给予就业补助或奖励。全省每年要扶持30万农村残疾人就业,将外出就业、在岗技能提升、劳动预备制和有创业意愿的农村残疾人培训,纳入当地农村劳动力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统筹安排。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在服务大厅内开设残疾人免费服务专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要将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对其就业状况和就业培训需求等基本信息建立台账、登记造册;要针对残疾人开发适合其就业的公益岗位,确保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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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12月2日讯(河北日报记者四建磊)记者今天从河北省残联获悉,河北省目前处于劳动年龄段的残疾人有191.6万人,其中在业103.44万人,在业率仅为53.98%。省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残疾人就业面临着很大的困难,需要各地采取更积极的措施推动其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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