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倒已是不幸,更不幸的是被肇事司机用刀刺死。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司机居然是位大学生。11月28日,《扬子晚报》上一篇标题为“西安一大学生撞伤行人,不施救反连刺伤者8刀”的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该报道称,今年10月20日晚,在西安大学城学府大道上,26岁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班途中,被一辆雪佛兰克鲁兹小轿车撞倒。肇事车逃逸后,警方勘查现场意外发现在受害人张萌的身上,除撞伤外,还有8处刀伤。而肇事者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警方确认,此人就是撞伤张萌又持刀行凶者。
据警方介绍,嫌疑人药家鑫21岁,是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案发当晚,他正要去会见女友。其家庭背景殷实,所驾驶的车辆系其私家车。目前,此人已被刑事拘留。
而死者张萌今年26岁,初中毕业,结婚四年,生有一子,刚刚两岁半。当晚,张萌最初被车撞倒后,只是左腿骨折、后脑磕伤,“充其量是个轻伤,绝对有时间进行抢救。”但是,肇事者下车后,发现张萌睁着眼,看见了肇事者,还试图去看车牌号,便连捅8刀将其杀害。
据报道,药家鑫在其大学老师眼中是个 “乖学生”,他“性格内向,平日里寡言少语,从来没有和同学发生过打架争吵的事情”,甚至还曾因为“品学兼优”,荣获过该校颁发的奖学金。(河北日报综合扬子晚报)
广州日报:拿什么拯救魔鬼的灵魂
很显然,在此个案中,诸如“撞伤不如撞死”的所谓“心理暗示”也好,“道德陷阱”也罢,都很难有说服力——— 以道德和常识底线作为标尺,一个已经成年的大三学生,即使是在最慌乱的瞬间,也理应明白:在肇事车牌被记下与故意杀人之间,在赔偿医药费、被交警扣几分与凶残夺去一条鲜活生命之间,孰轻孰重。
然而,我们失望地看到,即便对这样最简单明了的权衡与判断,富二代大学生却作出了全然匪夷所思的选择,他毅然决然地拿起了屠刀,在夜色中向一个几乎不具备攻击和抵抗能力的弱女子接连挥出了8刀。
到底是何种内心的魔鬼,在那一刻驱使富家子作出了最冷血、最丧失人性的决定?或许,在这个养尊处优的年轻人潜意识里,从未学会尊重生命,尤其是穷人的生命,从未遇到过自己“摆不平”、“收不了场”的后果,从而让他在做决定的一刹那多了几分自信和草率,少了一丝敬畏和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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