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住房面积须在15平方米以下,相关信息在石房网公示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袁伟华)记者日前在石家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上看到,2010年石家庄市区廉租住房审核信息正在公示,22213名廉租房申请者的相关信息全部公开,接受公众审查。
据了解,从7月15日开始,石家庄市组织市内各区集中受理2010年廉租住房保障复核与申请,记者此前从石家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得到的数据显示,本次市内五区及高新区共受理廉租住房保障申请24319户,其中,参加年度复核17334户、新申请6985户。
记者在石房网公示信息中看到,最终通过审核公示的申请者人数为22213名,其中长安区申请人数为5595人,桥东区4959人。桥西区4217人,新华区4411人,高新区60人,裕华区2971人。公示信息包括申请者的家庭月可支配收入、住房情况、折算家庭住房面积等。
按照新印发的《石家庄市廉租住房保障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记者看到,公示的廉租房申请者均为低收入或低保户,住房情况大部分为租私房或与父母(子女)同住,折算家庭住房面积均在15平方米以下,其中还有大量无房户。
石家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石家庄廉租住房保障集中复核与申请工作与廉租房建设工作一直在同时抓紧进行。
据了解,石家庄廉租住房在建项目进展迅速,现有5个在建廉租住房小区,共17栋高层、5034套,主体现已全部封顶,明年上半年能够分配入住。
整体来看,2010年石家庄6700多套廉租住房顺利开工,超额完成省住房保障部门下达的5100套开工任务,并全部达到了申报中央补助条件,力争在15个月内竣工并投入使用。
另外,石家庄市廉租住房配建已开始启动,今后,市区范围内新出让土地上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的项目和在划拨土地上集中新建经济适用住房的项目都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廉租住房。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