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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文物单位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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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11月19日讯(河北日报记者牛海英)冬春季节风干物燥,引发火灾事故造成文物建筑毁损的风险加大。自2010年12月1日至2012年3月10日,河北省文物部门将与消防部门联手集中开展文物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
此次检查的文物单位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是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石窟寺),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维修工程施工场地等。按照要求,在百日行动期间,各文物单位要对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各文物单位至少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河北省文物局与省消防总队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9种情况下应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其中包括:在未登记为宗教场所的文物单位殿堂内燃香、点蜡、烧纸的;古建筑内及周围私搭乱建、存放易燃可燃物品的;在殿堂内进行生产,动火、用火未经批准的。通知特别强调,文物单位附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未经当地政府批准,任何个人、单位或机关团体不得燃放孔明灯。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消防机构,将对世界遗产地、有影响的古建筑、为等级为宗教活动场所但有烧香活动习惯的文物单位实施重点抽查。
【责任编辑:王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