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上午,邯郸市峰盛建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某因涉嫌触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以及诈骗罪被肥乡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经办案人员调查取证,自2003年以来,陈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侵吞公款33万元,非法挪用公款99.8万元借于他人从事房地产开发,通过制造假账骗取国家社保资金50余万元。
隐匿公司房产据为己有
犯罪嫌疑人陈某所在单位原为河北省永年县建设公司,2005年改制后更名为邯郸市峰盛建筑有限公司。陈某长期担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一职。
2003年初,永年县建设公司在城区建造商品住房30套,每套平均市场价为23万元。其间,当地一名主管建设的领导曾表示想购买其中一套住房,但一直没有交纳房款。
2005年5月份,永年县建设公司改制过程中,陈某利用担任公司一把手的职务便利,私自将原“保留”给这位上级领导的一套住房予以隐藏,但既没有按照规定参与企业资产评估,也未纳入本公司财务。2006年12月,陈某看到房价明显上涨,遂将该套房产卖掉,共从中获款33万元,全部据为己有。
挪用公款百万借人
经办案人员调查,陈某除藏匿、贪污公司财物33万元外,还于2003年7月16日,擅自决定以永年县建设公司名义与邯郸市一家房地产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分两次借给对方99.8万元,期限为6个月,利率为千分之六。
2004年1月15日,房地产公司归还陈某借款30万元。当年10月份,陈某又以公司名义,将剩余的69.8万抵顶成房款,用于购买房地产公司的住房。2007年2月13日,房地产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给付改制后的邯郸市峰盛建筑有限公司利息5万元。
造假账骗取巨额养老金
2004年9月份,河北省为解决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历史拖欠问题,决定由各级财政统一安排补发养老金。陈某在公司并不拖欠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情况下,于2005年5月份,指使手下两名工作人员(已另案处理)通过隐匿事实、制造虚假凭账,从县社保中心骗得1997—1999年度离退休人员养老金26万余元。
2005年11月份,永年县建设公司改制后,陈某又以同样的手段制造公司拖欠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假象,然后向县社保中心骗取社保资金24万多元。
今年7月份,邯郸市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指定由肥乡县检察院对陈某进行异地管辖、查办。8月26日,陈某被邯郸市检察院决定逮捕。(记者王彬 通讯员郑永涛、田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