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应急能力不足
记者:今年国内发生6起严重伤害学生、幼儿的恶性案件,虽有偶然性、不确定性等因素,但给我们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水平提出了怎样的警醒?
崔祥烈:目前,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存在着对安全事故应急能力不足、处置能力偏弱的问题。学校发生事故后,不知怎么应急,不知如何善后。面对犯罪,学校、幼儿园是弱势,中小学、幼儿园要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构筑起一道保护学生生命的防线。
采取专业门卫配备、严格门卫管理、中小学封闭式管理、护校队、监控报警系统、必要的防范器械、基本格斗训练、与警方密切合作都是非常好的举措和办法。提高校园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要现场救治、医疗到位;及时报告,争取支持与指导;通知家长,全面安抚;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妥善处理,积极赔偿;形成报告,吸取教训。
记者:校园安全依据的基础是什么?
崔祥烈:目前,我国虽然没有一部专门的关于学校安全的法律,但五部法律法规中有47条法律条款涉及到了校园安全,并对校园安全逐项进行了分解,这是校园安全依据的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