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网记者刘红)记者18日从河北省民政厅获悉,廊坊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大力推进社区家庭养老,适度扩大机构养老规模,2015年,97%老人实现家庭养老。
据统计,截止2010年6月底,廊坊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已达62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数的13.3%,现有养老服务机构72所,其中市社会福利院1所、农村敬老院48所、社会办养老机构(老年公寓)13所、“三院合一”型福利机构10所,养老服务床位总数1.02万张,6270名老人实行机构养老,机构养老比例1.2%,每千名老人仅拥有19张供养床位。
□2015年末,97%老人实现家庭养老
《意见》要求各地以满足中低收入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政府补贴、税费减免、市场化运行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政策扶持和奖励机制,加快廊坊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到2015年末,全市基本建立起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新增1.06万张,总床位达1.8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服务床位30张以上,3%的老人实现机构养老,97%的老人依托社区实现家庭养老。在环首都周围的三河、香河、安次、固安四个县(市、区)建设养老基地,每个基地容量不少于2万人。建立与北京人口老龄化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
2011年底前,廊坊市辖区要依托街道办事处成立家庭养老服务中心,80%社区建立家庭养老服务站;其他县市2012年底前完成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建设。“一键通”服务模式2011年要覆盖全市所有社区,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建立家庭养老服务财政补贴制度
《意见》要求建立家庭养老财政补贴制度,对于社区60岁以上享受低保的老年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在享受原有保障的基础上,采取发放养老服务券的办法,给予每人每月60元的生活补贴,老年人凭服务券到社区养老服务企业购买服务,满足社区低收入老年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其他老年人,实行家庭养老,以家庭养老呼叫服务网络为载体,由社区家庭养老服务企业提供各种有偿或者低偿服务。由政府出资,对社区家庭养老服务站按照每个服务站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经费补贴,确保服务站及家庭养老呼叫网络运转正常。市辖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和服务站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5比例分担,其他县(市)由本级财政负担。
□出台和落实养老服务企业优惠政策
在大力推进发展家庭养老的同时,廊坊市政府对社会养老事业也很重视。《意见》规定,对于企业和个人致力于创办社区家庭养老服务企业的,优先保障养老服务企业及社区老年公寓的建设用地;对于各类服务企业进社区,开展养老服务的,应减免养老服务企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费用;免征老年服务企业自用房产的房产税、车船税;按照居民收费标准收取服务企业的水、电、暖、燃气、有线电视等项费用。到2015年,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要达到1.3万张以上,确保全市“十二五”期间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比重达到60%以上。
【责任编辑: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