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再退一步讲,如果司法机关的查办能力强一些,取证效率高一些,还有没有扶人被讹,做好事被赖的后顾之虞?如果没有发生于南京市的那起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还会不会产生普遍的、社会性的,大家对于摔倒在地的老人惧惮、敬而远之、再加见死不救?
当然,如果知道老人不会讹诈你,同时,也完全相信法律的公正与高效性,你是不是就一定会过去扶老人一把?像在十字路口红灯停、绿灯行一样理所当然?我想:也可能不会。因为,你要上班,要工作,拥挤的交通、激烈的职场竞争,你抵抗不住生活的压力,付不出这个小小地时间成本。
生活就像一个洪流,一切的一切都迫使你在取义成仁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两者之间作出后一种选择。因为你没有安全感,不仅是对人性、对法律、对时间,更是对社会转型期的这种无奈与尚未可知。
在拥挤的街口,一个老人摔倒了,这是多大一件事呀?走过去扶他起来,他也拍拍自己衣服上的尘土,对你说声谢谢,不就没事了吗?但是,因为安全感的缺乏,生活的繁重,精神的烦躁,促使你不得不作出“不扶”的决定。倒是,扶起那个老人,还没有被老人讹诈成了一件新闻,大有喜乐剧的色彩。这是一种必然,也是一种无奈。(哈尔滨 郭杨阳)
进入河马社区:邯郸七旬老人摔倒半小时竟无人扶 老人说"不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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