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城晚报讯(记者李平、孙妍) 居民到指定的银行交取暖费,却遭拒收,在供暖即将来临之际,邢台市开发区葵花园小区的居民就遇到了这烦心事。
2007年,葵花园小区交工后,业主陆续搬进新房。由于当年小区入住率不高,小区并未供暖,直至次年冬天,小区才开始供暖。此后,小区每年冬季一直供暖。
前两天,柴先生到邢东热电厂指定的银行去交取暖费时,遭到拒绝。“该银行表示‘葵花园小区不能交费’。”柴先生说,据他了解,邢东热电厂不让葵花园小区居民交费,是因为小区开发商欠该厂部分费用未还。“无论是购房时还是交房时,我们都交齐了所有的费用,包括水电暖和维修基金等费用。事隔多年却不能供暖,这显然与居民无关。”柴先生说。
当日下午,记者赶到葵花园小区。该小区物业公司大门紧闭,记者未能寻到任何工作人员。而在居民的购房合同中写明,小区的开发商为“邢台县房产综合开发公司”。为此,记者多次拨打该小区开发商负责人任经理的手机,但一直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与该小区的供热公司——邢东热电厂综合科吴科长取得联系。
“葵花园小区的房产开发商欠我们单位差别热价(即初装费)40多万元。”吴科长解释,他们单位属于企业,而葵花园小区的开发商长期拖欠费用,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转。“邢东热电厂针对开发商供热,不针对居民个人。开发商欠费,我们只能停止供暖。”吴科长表示,该厂的相关负责人已与葵花园小区开发商取得联系,葵花园小区开发商表示“近两日就会把欠款交过去。”
“只要该小区开发商归还欠款,居民便可办理正常供暖手续。”吴科长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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