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高振发 通讯员王世瑞)11月4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王景林先进事迹报告会,并下发通知,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向王景林同志学习活动。
王景林是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自1985年参加审判工作以来,公正高效的审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1300余件,做到了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投诉,无一人情案,无一关系案,无一金钱案,成为典型的“六无”法官。25年来,经他审理的案件共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9.6亿元,但目前一家四口人仍然挤住在不足50平米的房改房里,被群众称赞为“正直和善良的专家型法官”。
由于事迹突出,他曾先后荣获全省“十佳”审判长、河北省优秀人民法官、河北省人民满意好法官,二等功一次,三等功八次等荣誉。前不久,他又被河北省法院推荐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官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