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晚报讯(通讯员孔大龙 夏延民 见习记者李其征 记者冯毅)11日1日晚8时许,在沧州市区浮阳大道与新华路交叉口,一辆黑色捷达轿车因闯红灯被执勤交警当场拦停,司机刘某下车后经测定酒精含量为60毫克,系酒后驾车,交警当场对其驾驶证作出了记12分、并处罚金500元,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昨日,记者在市交警支队获悉,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我市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冬季行动”,严查酒后驾车。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通过夜查、互查、联查,定点查、流动查,随时查、集中查,异地查、交叉查等方法,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坚决依法从严处罚,做到“五个一律”和两个100%:一律记满12分;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处罚到位率和记满分考试率要达到100%。
据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实行“零容忍”,只要查处到酒后驾驶行为,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一视同仁,从严处罚。专项行动开展仅三天,就有7名酒驾者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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