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11月1日讯(河北日报记者王巍)2011年元旦前,河北省第二批19个新农保试点县(市、区)需全面完成2010年度新农保养老保险费收缴和10至12月份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这是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全省新农保首批试点总结暨扩大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副省长宋恩华出席并讲话。
宋恩华强调,加强基金管理,建立健全基金财会制度,落实好各级财政补贴资金,不允许拿农民的钱抵财政应出的钱、不允许用参保农民的钱支付养老金。要严格落实家庭成员参保的联动机制,不能落实执行该机制的地区将被取消试点资格。鼓励试点县进行制度创新,建立参保激励机制,鼓励农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不得强迫农民参保。
宋恩华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好配套补贴资金,保证资金及时足额进入专户。经办机构要提高工作效率,资金在途时间要做到即到即拨,保证养老金及时足额发到农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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