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公民代理人”赵作海来石家庄搞维权(图)

    11年冤狱,老赵最终获得了50万元国家赔偿和15万元生活困难补助费。“政府先是花10万元盖了平房,后来又花12万元盖了小二楼,我觉得现在的生活挺幸福。”赵作海从对往事的痛苦回忆中回到现实,对这突如其来的幸福生活,他适

    应得并不慢。“我的前妻和我有四个孩子,三个儿子一个女儿,现在儿子们都在外边打工,女儿嫁到了附近的村庄。因为我蹲监狱,前妻改嫁了,这俺也理解。”赵作海说,他现在又找了个老伴。

    老赵没什么理财意识,不过很懂得节俭。“我花钱给儿子娶了媳妇儿,剩下的钱都存起来,有了钱也不能乱花。”老赵在村里还有9亩地,今年秋天,他11年来第一次秋收,感觉“真累啊”。

    ■行程:当“公民代理人”帮人维权

    问起怎么想起当“公民代理人”,一家维权网站的负责人向记者解释了其中的因由。

    这位负责人说,他自己也蹲过一年多的冤狱,对老赵的遭遇感同身受。今年5月,他到河南找到老赵,一起谈起了蹲冤狱的感受。两人聊天时,一位河南中牟县人找到老赵,诉说自己的冤情。原来,这人的母亲在21年前被6个人围殴致死,但作恶者将罪责推脱给了一个14岁的孩子,法院以此为由判定作恶者免于刑罚。21年来,这个河南人从小伙子变成了中年人,但冤狱始终未得昭雪。此人提出,赵作海已经成为一个冤案的符号,能不能作为此案的公民代理人?

    赵作海对啥是公民代理人,并无什么认识。当然,为何人家选定他,他对自己的名人效应并不讳言,认为自己的出现会警示法官别偏听偏信。“第二次做公民代理人是在上海奉贤区法院。那次老赵第一次坐飞机,从郑州到上海,十分兴奋。但不巧的是,当天的法院未准许老赵进入法庭,理由是当事人已经有代理人了。”回忆起这起不成功的代理,这位负责人称是“法院方面有意刁难”。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11月1日晚,在了解了唐山那起官司后,他和老赵将飞赴昆明,那可能是老赵第三次做公民代理人,“希望能起到应有的作用。”(燕赵都市报记者郭天力)

【责任编辑:丁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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