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马朝丽、赵建)为做好今冬供热工作,保障供热平稳运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供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按照天气变化情况,做好提前供热准备,做到按天气供暖,确保供热质量。同时要求各地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标准,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存在质量和服务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各市、县(市、区)供热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予以改正,对恶意停止供热或者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置。
为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供热计量收费任务,省住建厅还要求新竣工建筑和进行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后的建筑,满足热计量收费条件的,今年采暖期要全部按照各市制定的供热计量收费政策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2个县级市和10万人口以上的县城,要抓紧制定供热计量价格及收费办法,今冬采暖季要全部开展供热计量收费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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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新增集中供热建筑 2011年起按用热量收费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马朝丽)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自2011年起,全省新增集中供热的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将全部按照供热计量要求进行改造和验收,并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目前,我省城镇集中供热面积达38076万平方米。11个设区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完成2191万平方米,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1674万平方米。按照要求,今年采暖期,所有新竣工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要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全省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3000万平方米。
【责任编辑:王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