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提高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

    河北新闻网10月27日讯(河北日报记者四建磊)记者今天从秦皇岛市民政局获悉,该市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高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补贴,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养老产业,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据介绍,凡该市经批准办证的、床位数达到50张以上、运营一年后入住率达到60%以上的,给予开办补贴,其中用房自建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核定的床位数,城市区(含开发区)每张床位补贴从1200元提高至3000元,各县补贴从1000元提高至2000元;租用房屋5年以上进行改扩建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核定的床位数,城市区(含开发区)每张床位补贴从150元提高至300元,各县补贴从100元提高至200元。对批准办证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按连续入住6个月以上老人的实际占用床位数,给予营运补贴,城市区(含开发区)每月每张床位补贴从20元提高至40元,各县每月每张床位补贴从15元提高至30元。以上补贴资金,由市和县(区)财政各承担50%,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水、电、暖、燃气管线(管道)工程和用水、用电、用气(管道燃气)、取暖、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等费用,按居民收费标准或服务价格执行。对社会办养老机构接收安置农村“五保”老人和城镇“三无”老人的,将按规定标准将其生活、医疗费等补助转入社会办养老机构,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另外,该市还将增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开办费,为每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开办费1万元、居家养老服务站提供5000元。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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