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青年报讯(记者彭丽晗)26日记者从石家庄市政府获悉,《石家庄市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正式制订并于近日开始执行。《规范》要求,药品使用单位在药品调配使用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应当立即封存、停止使用,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