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任学光)21日,在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石市司法局局长王建国就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做了相关报告。报告中指出,石市社区矫正工作于2007年4月启动,目前全市累计接收3240人,累计解除647人。截至目前,矫正效果良好,无一人脱管漏管。
目前,石市司法局依托基层处加挂了社区矫正工作处的牌子,设6名工作人员。23个县(市)区中有11个司法局单独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科,各科配备了6名专职工作人员,12个司法局矫正工作科与基层科合署办公。全市288个司法所均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所有司法所都落实了社区矫正工作责任人,全市共招聘社区矫正工作协管员200名,志愿者1202名。
石市将安置帮教各项政策提前适用于社区矫正对象,正确实施解除矫正、转入安置帮教管理范围,实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无缝衔接。各县(市)区积极与人保、民政、工商等部门沟通联系,做好帮困扶助工作,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生活困难和就业生活问题。
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工作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的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社区矫正对象包括: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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