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烈士精神 慰藉先烈英灵
华北烈士陵园(资料图)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刘红 通讯员李新秋、李淑伟)今后三年内,河北省将对分散在省内各地的3万多处烈士墓和千余处烈士纪念建筑物实施集中迁建管理,以改变这些烈士墓年久失修、维护困难的问题。
作为革命老区,河北省分散在各地比较重要的烈士纪念建筑物有800多处,散葬的烈士墓达3万多处。
19日,省民政厅在涉县召开了“河北省分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工作现场会”。会议确定:三年内做好分散的烈士纪念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把散葬的烈士墓,不管是有名的还是无名的都要相对集中迁建,对零散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包括碑、塔、亭、祠都要区别分类,相对集中保护。
据介绍,对战争年代就地安葬的烈士、建设的纪念设施,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就近迁移到区域性的烈士陵园或者集中安葬到县烈士陵园;对不便迁移、集中安葬的,应设立纪念标志,划定保护范围,明确保护责任人。对由原乡镇、村或单位管理的较为重要的烈士纪念建筑物,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能就地维护的就地维护,不宜就地维护的要集中迁建到县烈士陵园。
迁建前,各地要按照烈士英名录核定散葬烈士名单,走访问询当地老人、老优抚对象、老村干部等,逐户调查摸底、审核。同时,做好烈士遗骸的起运和安葬工作。有烈士家属的,要通知烈士家属到现场;没有烈士家属的,要通知基层单位的负责同志到现场。对烈士遗骸要认真清理,不得遗漏。要用专门车辆运送烈士遗骸。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