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开采“蚕食”灵寿三个村》后续
灵寿将叫停越界开采
一周内全面清查全县非法开采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李春炜 实习生刘翔)10月15日本报以《铁矿开采“蚕食”灵寿三个村》为题报道了灵寿县寨头乡山神庙、上范家沟和二道庄村三个村因为铁矿石开采环境受到严重破坏一事。昨日记者从灵寿县有关部门获悉,灵寿县人民政府于16日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就山神庙村采矿问题的情况进行了研究,灵寿环保局将按照企业环评方案,找出符合要求的安全距离,达不到安全距离的将依法处理,并责令矿主主动整改,逾期不治理或治理不符合要求的将进行处罚。同时,灵寿县将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县范围内矿区周边展开一次拉网式排查、清理行动。
据灵寿县国土资源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日常监督,规范矿山企业生产。对于聚和源公司开采铁矿超出采矿允许范围的情况,他们已经责令其展开自查自纠,确保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设置方案依法开采、治理。
同时,灵寿县环保局将按照企业环评方案,找出符合要求的安全距离,达不到安全距离的,依法处理,整改到位,并加强日常监管。安监局将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加强企业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一律停工整顿。公安局将加强爆破队管理,严禁在矿区范围之外使用爆炸物品,确保依法安全作业。同时,寨头乡也将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制止越界非法开采。
而对尾砂问题,灵寿县国土局明确了一名领导带队,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将对现场进行勘查,确实造成次生地质灾害隐患的,按照“谁造成,谁治理”的原则,责令矿主主动整改,清除隐患,逾期不治理或治理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由县国土部门组织治理,费用由造成人承担,并处10万元50万元以下罚款。国土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将该区域列入下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同时,该县将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县范围内矿区周边展开一次拉网式排查、清理行动,对矿区外非法开采行为坚决按照“三不留、一毁闭”的原则予以取缔,对所有非法开采点的破坏面积进行测量、对盗采矿产品的价值进行评估,盗采矿产品价值5万元以下的,依法行政处罚到位,对破坏林地5亩以上或盗采矿产品价值5万元以上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进行立案查处。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