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记者尉迟国利)今后在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内猎捕、钓鱼、打捞水生动、植物或破坏水生环境、水质等行为将被禁止,违反者将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近日,承德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对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保护管理的通告》,以进一步加强其保护和管理,规范景区旅游行为,维护景区旅游秩序,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通告》中称,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管委会是承德市人民政府设立的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管理机构,负责对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实行统一保护、管理、开发和利用。景区范围包括避暑山庄、普陀宗乘之庙、普宁寺、普佑寺、普乐寺、安远庙、殊相寺、溥仁寺、溥善寺、广缘寺、罗汉堂、广安寺、磬锤峰国家森林公园。
按照《通告》 的要求,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随意占用,并禁止:开山、取石、挖砂、取土、取水、建坟立碑、堆放垃圾及其他杂物、开设练功场地;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物品;出于商业目的的飞行器低空飞行;放生(包括各种水生、陆生、两栖类动物);放风筝、航(海)模、游泳、踢足球、玩滑板、滑旱冰、骑单车;无证从事导游活动;从事算命等迷信活动及从事法轮办等邪教活动。
同时,《通告》还要求,进入避暑山庄的及周围寺庙的人员,禁止下列行为:吸烟、燃放烟花爆竹或孔明灯、野炊、私自动用明火,在防火戒严期进入防火戒严区;在古建筑、树木、山石景观等涂污、刻画,撞靠、攀爬、击打古建筑、附属建筑物、围墙和树木,挪用、损毁避雨、安全防范器材和其他旅游设施,在建筑、树木上钉挂物品;无证(照)商贩私自在景区兜售商品,贩卖或携带管制刀具;猎捕、钓鱼、打捞水生动、植物或破坏水生环境、水质等行为;攀折花木、践踏草坪、采摘种子或果实花蕾、采折花木嫩叶、采摘水生植物;随地吐痰、乱扔废物、猜拳酗酒、赌博诈骗、打架斗殴;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私自在景区内粘贴、悬挂各种广告、标语,发放宣传物品;在设有禁止拍摄标志的区域内拍摄,私拓碑铭,规定时间外使用高分贝音响或扩音设备;未按规定时间退园,私自在景区内滞留、过夜等。
《通告》中称,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