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顶岗实习不能超过8小时
在本报近日刊发的系列报道中,很多参加过顶岗实习的学生都表示,他们的工作就是在流水线上当工人,经常加班,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对此,《通知》明确要求: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安排学生夜班实习。实习期间学生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
不许通过劳务中介让学生实习
《通知》还要求,严禁学校安排学生在风险较大、非专业对口等行业、企业岗位实习。
对于一些学校通过劳务中介为学生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的现象,《通知》要求,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还要求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设立专门实习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
近期将进行专项检查
《通知》要求各学校于10月底前写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近期也将对各学校进行专项检查,对无视有关规定,拒不履行顶岗实习管理职责,随意安排学生外出实习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记者 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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