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讯,8名犯罪嫌疑人对6月以来多次滋扰滹沱河综合整治工程21标段施工,实施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案情回放:
经专案组调查查明,自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徐某等人看到本村附近的滹沱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欲以非法手段从中牟利,在向施工单位提出高价承包施工项目以及收取所谓管理费要求被拒绝后,便纠集1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对施工进行滋扰勒索,先后实施了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敲诈现金3万元,打伤3人,砸坏铲车1辆、大货车5辆、其他车辆3辆,并砸坏工程部多处门窗。
6月26日、27日、28日连续三天,该犯罪团伙窜到工程工地威胁施工人员,强迫要求工程施工高价使用他们的机械,让他们承包施工项目,在要求被拒绝后,该犯罪团伙强行阻止施工。
7月26日,徐某等犯罪嫌疑人敲诈施工方2万元,方才允许施工方对临时通道工程进行施工。8月2日,犯罪嫌疑人徐某以清运土方需收取管理费为由,敲诈现金8000元。
8月7日,该犯罪团伙再次阻挠施工,对铲车司机赵某进行殴打,工地再次被迫停工。
8月17日,该犯罪团伙为阻挠施工,纠集10余名犯罪嫌疑人手持砍刀、镐把窜至工地,对工程人员徐某、韩某进行殴打,砸坏停放在工地的各类车辆9辆,砸坏工程部门窗多处,并对在场工人进行恐吓。
目前,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警方正组织警力对其他涉案团伙成员进行抓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另悉,省会在今年5月成立了滹沱河综合整治工程水务治安办,一方面维护正常的施工安全,另一方面维护景区治安。(燕赵都市报记者 李春炜 郭晓峰 实习生 仇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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