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交了暖气费 物业不给发票

    “前两天我交暖气费,因单位报销需要发票,向物业要,可他们说没有。”阳光新城的刘先生说,既然业主花钱取暖,对方就有义务给开具发票,怎么能推卸责任呢。

    14日上午,记者在阳光新城采访时发现,一些已经缴纳暖气费的业主根本就没想到要发票,还有一些业主认为要发票也没有用,因为单位已经将取暖补助直接打进了工资卡中了,但是也有少部分业主想要发票,可物业却提供不出来。业主刘先生说:“以往,就取暖补助一项,我们单位没有什么说法,所以在交暖气费时也就没要过发票。可是今年不同,单位明确说要报销取暖补助,必须提供相应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可物业公司称没有发票,只有收据,可我们单位根本不认收据。”

    就此,该小区物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们只能给交暖气费的业主开收据,因为没有发票,而且当时和供热公司签相关收费合同时,对方也只是给他们开了一张总票,根本没有给针对个体业主开具的发票。

    石家庄华电裕华供热有限公司营业部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们收取暖气费,只对集体单位,不对个人,且他们与用热单位也签订了合同,并给他们开具了大发票。按以往经验,若业主需要暖气缴费发票,那么可由物业公司带着相关手续到税务部门开取。

    市地税局一位工作人员称,若供热单位和物业公司签有代收代缴等方面的相关合同,并且也给物业公司开具了发票,那么业主所需要的发票就应该由物业开具,如果物业不给居民开发票,居民可拨打12366进行投诉。(燕赵晚报社区记者秋实 实习生杜雁鹏)

【责任编辑:王新华】
参与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证030017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