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晚报讯(记者张纲要)27日,记者从教育部门了解到,从今年秋季学期起,秦皇岛中等职业学校的涉农专业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正式申请享受免学费政策,除享受免学费政策外,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
据了解,免学费对象为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户籍性质为农业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包括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高中毕业、学制为1年的中专生,按一、二年级在校生对待。
其中,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三地州生源农村户籍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农三师、农十四师生源学生均可享受免学费。
城市户口的涉农专业学生,如果家庭经济困难,也可以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秦皇岛免学费的补助标准为:市、市辖区所属学校平均每生每年2300元,县所属学校平均每生每年1600元。对招收“双带头人培养工程”青年农民学生的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为,市、市辖区所属学校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县所属学校平均每生每年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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