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5人组织的“撞车专业户”一年内竟自己“导演”了31次交通事故,敲诈被害人三万余元。近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对5人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最高的获刑七年。
碰瓷团伙作案31次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3月份左右,被告人薛刚、王强、赵林、张丽、孙芳5人密谋,由张丽租用被害人刘红的“摩的”。乘车途中张丽用手机发短息告知王强等人所乘“摩的”的特征及行车路线。当车行至某街道时,“恰好路过”的王强骑车故意撞向刘红驾驶的车辆,并装作受伤倒地。王强便叫来其“亲戚”薛刚等,以治病为名敲诈司机刘红现金1230元人民币。
2008年3月至2009年4月的一年间,这个5人碰瓷团伙导演了“撞车事故”31起,共敲诈被害人现金三万余元。
一审宣判 5人均获刑
法院认为,薛刚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多名出租车司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财物,5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薛刚、王强、赵林、张丽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两万余元,属数额巨大;被告人孙芳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两千余元,属数额较大。
被告人王强、赵林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他同案犯,系立功表现,可依法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孙芳亲属自愿代其退赔违法所得,故酌情对被告人孙芳从轻处罚。张家口桥东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薛刚、张丽有期徒刑各七年,判处被告人王强、赵林有期徒刑各六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孙芳有期徒刑七个半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提醒
司机朋友要保持警惕
主审法官提醒司机朋友,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要保持警惕,发生交通事故时不要慌张,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由交警现场勘验并处理。如遇上纠缠不清的人,防止上当受骗,并及时向警方求助,以震慑不法分子,免除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河北青年报记者李媛 通讯员许文敏 孙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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