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春风拖车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他知道河北省2005年这个文件,但拖车公司是社会机构,现在设备、油价、人员工资都在涨,严格按照标准收费没人愿意干。他说,“全省各地几乎没有严格按标准收费的。”
拖车收费乱局亟待规范治理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曾经就拖车费用过高的问题找过冀州市交警队,可是交警队告诉他,拖车公司是社会机构,收费多少是拖车公司的事儿,和交警队没有任何关系。可王先生认为,如果事故报警台不告诉拖车公司,拖车公司不会知道事故情况,这里面有没有利益关系?
记者了解到,最近屡有天价拖车新闻爆出,很多事故车主在遭受事故损失后,往往又被天价拖车费所累,其间暴露出了文件不规范、拖车市场没有充分竞争以及复杂的利益纠葛等诸多问题。(燕赵都市报记者)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和收费进行清理规范。《通知》强调各地要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行为。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将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及救援电话等服务信息向社会公示。事故车辆拖移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通知》要求各地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充分调研和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统一规范收费项目,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停放拖移车辆的地点属于专用停车场地,需要收取停车费的,应执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其中,对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的车辆,应减免停车收费。《通知》同时要求各级价格、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车辆救援服务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规救援和乱收费行为要予以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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