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衡水电(燕赵都市记者孟宪峰)通常,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同事故交警一同前来的还有拖车公司,所不同的,拖车公司是社会机构,拖车费用往往是拖车公司单方说了算,很多争执因此而生。近日,发生在冀州的一起交通事故就牵出了这种收费乱局。
讨价还价后交了4500元拖车费用
9月7日夜间,司机王先生驾驶的解放大卡车在冀州与新河交界处发生交通事故,此后,该卡车由冀州春风拖车公司拖回事故停车场。4天后,王先生拿着交警部门的放车单(事故已处理完毕)到停车场取车时,却被告知要交6500元拖车费用,争执由此而起。
王先生认为,拖车公司前去拖车,根本没有经过他的同意,而且拖车行为也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全都是拖车公司单方说了算,这不公平。此次拖车,拖车公司要价6500元,这个费用太高了,他承受不起。拖车公司却认为,此次拖车派去了拖车和吊车,把事故车辆从40公里远的地方拖回,用时七八个小时,而且作业时风雨交加,人员非常辛苦,所以要价6500元并不多。
经过讨价还价,最后王先生交上了4500元拖车费用,才把车从停车场取走。
【责任编辑:刘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