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夜盗也需“全民上阵”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程燕燕、张娜)9月6日,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联合推出了网络热点追访之“谁给我家夜晚设防”系列报道,引起了广大读者和网友的热议。省会公安部门表示将出重拳开展“围查”行动。许多网友、读者提出,社会各方也要齐抓共管,搞好综合治理,共同为解决这一治安问题出力。

    物业公司,“别以为没你的事”

    社区物业公司和每一个居民家庭的安全都息息相关,是防止入室盗窃的第一道“关卡”。一些被盗的网友反映,家里被盗后,小区内的物业公司百般推卸责任,居民成了最终的受害者。

    河北新闻网记者采访了几家物业公司,他们均表示,除非有安全方面的特殊约定,安全保障一般不在服务项目中,所以物业公司无须为居民家庭被盗“埋单”。

    对此,居民们的意见很大。网友“有事没事”在河北新闻网上发帖说:“楼道里有摄像头,小区里也有保安,但家里还是被盗了,物业公司就象征性地调查了一下,根本不会有什么赔偿。”

    关于小区业主家被盗后物业公司是否应担责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河北新闻网特约律师张国旗、韩晓良。据两位律师介绍,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物业服务条例》规定,首先要看双方物业服务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例如合同约定,小区保安应当24小时不间断巡逻服务,且小区各路口均设有电子监控设备,如果由于小区保安脱岗或电子监控设备损坏,致使小偷得逞的,物业公司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防盗需要社区居民联防联动

    如何有效防止入室盗窃案件的发生?石家庄市东苑派出所的做法也许会给我们一些启示。

    据石家庄市东苑派出所民警介绍,防止入室盗窃案件不是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家庭的事,需要大家联防联动。今年年初起,该所组织辖区内年青力壮的治安积极分子,成立了“民间侦缉队”,在小区内只要遇到可疑分子,“民间侦缉队”的成员都会主动上前盘问,警惕性很高。这些“民间侦缉队”不仅抓住过犯罪嫌疑人,而且对犯罪分子起到了巨大的威慑作用。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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