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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时足额征收
河北省实行由各级财政代扣机制

2010-09-13 22:55:44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薛惠娟)近日,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文件,明确从今年开始,由各级财政代扣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刚性的机制保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时足额征收,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

    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上获悉的。财政代扣的范围包括:全省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为解决残疾人就业而实施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法律法规赋予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主要用于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和残疾人就业工作。我省由各级地税机关征收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实施了8年,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却无法保障,直到现在还有相当多的单位,既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也未缴纳就业保障金。

    会议要求,全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要优先排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生。确实暂时难以安置的,要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今年省直各单位要带头安置残疾人,9月底前完成年审工作,11月底前完成征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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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实行由各级财政代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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