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杨女士的遭遇,记者采访了北京华卫律师事务所律师、央视《有法大家帮》栏目法律顾问郑雪倩,她表示网络信息服务商在此事件中难辞其咎,杨女士可将其列为第一被告。“网络信息服务商有责任过滤上网用户发布的言论,并加强监管,及时屏蔽不良信息。”郑律师同时强调,网络言论自由不意味可以拥有法外特权,如果某人的网络行为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调查网上人身攻击现象普遍
记者浏览多个贴吧和论坛,发现人身攻击帖并不罕见,“泼妇”、“狐狸精”、“流氓”等字眼充斥其中,很多都涉及当事人的姓名、职务、家庭住址等隐私。而上网搜索“网络名誉权”、“网络人身攻击”等关键词,相关新闻更是多达上万条。对此,网友“无可取代”认为,规范网络行为更需要广大网民的自律,发表言论时不逾越法律和道德,面对过激言论时也要保持冷静客观。(燕赵都市报驻沧州记者 代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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