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新闻网讯(见习记者王琳)昨日,记者从邢台市基层妇女维权站建设推进会上获悉,邢台市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乡镇(街道)、村(居)妇女维权站建设,要求9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乡镇(街道)妇女维权站的机构规范、人员调整、规定上墙、档案建立等各项改进完善工作,并于年内按照要求建立3——5个村(居)妇女维权站,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工作规范、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基层妇女维权网络。
近日,市综治委和市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和加强乡镇(街道)、村(居)妇女维权站建设的意见》。《意见》中指出,乡镇(街道)妇女维权站要达到“五有”标准:有领导机构、有办公场所和统一的妇女维权站标牌、有专人负责、有维权队伍、有工作制度。
《意见》要求,乡镇(街道)、村(居)妇女维权站统一按照“申请→受理→调查→处理→结案→回访”的程序开展工作。对于妇女群众的诉求事项,按照“简单个案及时答复、一般个案7个工作日内答复、复杂个案一个月内答复、疑难个案及时转报上级主管部门并跟踪协调解决”的原则,及时进行办理。
另悉,从今年开始,妇女维权站工作纳入综治工作考核内容,并建立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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