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实习生陈倩 记者姜艳)为确保完成今年和“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自9月初至12月底,省政府将派出5个检查组分赴11个设区市,开展为期4个月的节能减排巡回检查。
严格用能和排污管理。检查是否将省下达的能耗增量指标分解到县(市、区)及重点企业,对超限定指标用能的及时预警,并实行限产限排;是否对国家考核中发现的不能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等重点减排项目进行整改,9月底前726家重点监控排污企业计划竣工的治污项目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严控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检查是否对违规建成和在建的“两高”项目做到坚决停产、停建;是否落实年内对“两高”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一律不予审批环评,一律不批准开工建设等措施。
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检查是否组织开展淘汰钢铁、焦炭等落后产能专项行动,9月底前将列入国家、省淘汰计划以及专项节能监察查出的落后产能全部关停和拆除;是否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市、区)实行建设项目“区域限批”;是否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抓好节能减排项目建设。检查是否对列入196个省节能减排重点项目进度迟缓的加强协调调度,确保11月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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