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每人每年最高报11万

    

    河北新闻网8月31日讯(河北日报记者王巍)记者今日从石市医保中心获悉,石市辖区内共有市属以上高校49所,30余万人。这些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大学生参保的筹资标准执行在校中小学生和18周岁及以下年龄的非在校居民的标准。即:每人每年150元,其中一、二级残疾人、父母领取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参保人员,全额由各级财政补助;其他人员个人缴纳50元,各级财政补助100元。另外,每人每年需缴纳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10元。

    ◆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1万元

    据介绍,石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后,可享受门诊统筹、住院统筹、意外伤害统筹、急诊抢救费用报销、特殊病种费用报销、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和普通慢性病费用报销7个层次的医疗保障。在7类医疗保障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年度2.5万元,大额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年度8.5万元,合计11万元。参保大学生可在石市任何一家市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享受住院费报销待遇,报销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70%、一级医院80%。对连续参保缴费的,从第二年起,每增加一个缴费年度,住院报销比例增加1%,增加比例最高不超过10%。

    ◆大学生报销实行“一卡通”

    石市高校医务所(室)可作为大学生门诊统筹医保定点,大学生可在高校医务所(室)享受门诊费用报销待遇。门诊统筹设立年累计200元的起付段,200元及以下部分由个人自付;超过自付段以上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报销50%,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年500元。大学生在定点门诊就医时,自付段内的由大学生个人支付,其余部分由定点门诊医疗机构记账。

    石市门诊统筹基金按每人每年35元的标准从居民医保基金中计提,其中25元作为门诊资金,由市医保中心拨付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包干使用;10元用于门诊统筹调剂金,由医保中心根据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包干门诊统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调剂。

    此外,在医疗服务管理方面,该市将实行“一卡通”,大学生可在全市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报销。对于假期、实习期间在市外住院的,出院后可向医保机构申请报销。在报销范围上,与城镇职工医保实行相同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并且将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住院医疗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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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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