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燃煤电厂和烧结烟气脱硫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是:在线设备安装位置是否正确,是否正常维护校准,数据是否有效等;进口二氧化硫浓度与企业入炉煤硫分是否相符,出口二氧化硫浓度与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数据是否一致;脱硫剂用量、脱硫副产品产生量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台账、原始记录是否完整且符合规范等。
与此同时,省环保厅还要求各地对“十一五”以来已运行减排设施进行再梳理、再核查,特别是对化学需氧量削减量100吨以上、二氧化硫削减量200吨以上的减排设施运行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巩固减排成果,防止被倒扣减排量。
此次检查为“十一五”减排目标完成情况预考核前的一次全面检查。省环保厅将对检查工作开展不力、难以完成减排任务的地方,采取通报、预警、约谈、区域限批等问责手段。对不能完成政府下达减排任务、减排措施不能落实或检查中存在环境违法的企业,省环保厅将在依法严厉查处的同时,对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等级进行重新核定,采取暂停该企业环评审批、上市核查和再融资核查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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