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9岁的男孩组织了一个抢劫团伙。他选择团伙成员的标准是,必须是未成年人,理由是“未成年人犯罪会从轻发落”。
市民夜遇少年劫匪
8月4日22时,石家庄市民王女士骑车经过槐安路时光街口附近时,路边突然跳出两个半大孩子,将王女士推倒,抢走装有4000元现金的手包和两部手机。
“两个抢我的人还是孩子,只有十三四岁那么大。”王女士不敢相信自己竟被两个孩子打劫了。西里派出所民警根据王女士提供的犯罪嫌疑人特征在附近搜查。
一个男孩见了民警,掉头就想跑。民警上前将其拦住。男孩很快交代了参与抢劫王女士的犯罪事实。“这个孩子只有14岁,和他一起作案的还有3个人。”民警说。
19岁男孩是团伙“策划人”
通过对男孩讯问,民警发现他抢劫王女士并不是一时意气所为,幕后有人策划了这起抢劫。民警随即侦查走访,将策划抢劫的人锁定到了一名叫小刚(化名)的男子身上,而他的岁数也只有19岁。
考虑到这是一个青少年抢劫团伙,西里派出所民警并没有强制抓捕,而是希望他们前来自首。可是,民警没有等到他们的自首。
13日上午,小刚联系了被抓获的男孩。民警得知其在行唐的一个网吧。10时许,民警将小刚在行唐某网吧抓获。
民警获悉,小刚是策划者,负责抢劫的都是未成年的孩子。13日下午,小刚的两个“小弟”向其要钱时,警方在一网吧将其抓获。至此,该犯罪团伙的四人全部落网。
三成员中一人15岁,两人14岁
该抢劫团伙四人中,年龄最大的小刚今年只有19岁,另外三人中一人15岁、两人14岁。
小刚交代,他知道法律对未成年嫌疑人处罚较轻,“让他们几个负责抢劫,就是看中他们都没有成年,想利用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让他们帮自己挣钱。”
这些孩子都是小刚通过网上和从村里拉来的。他们受小刚蛊惑,因自身心智没有完全成熟,缺乏是非的判断力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民警介绍,2009年2月份,这一团伙还曾进入一小区行窃,被小区保安发现制止,盗窃未遂的他们将保安打伤。“该团伙共抢劫三起,盗窃四起。”
说理说法
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将从重处罚
河北世纪鸿业律师事务所王军营律师介绍,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除此外不追究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外,《刑法》第29条还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王军营律师称,理论上,未成年人犯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但实践中除极个别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者外,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凡是具备判处缓刑条件的一般均判处缓刑,尽量给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本案当中,成年人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该成年人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主犯是我国《刑法》中从重处罚的一个量刑情节。 (李默涵 朱冬笑)
【责任编辑:丁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