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百合世嘉小区的居民都气愤难平,他们自发聚集在楼下,要求小区物业和开发商给个说法。据了解,在建的百合世嘉仅有1-3号楼已入住,均为11-18层的小高层,每一栋楼的电梯都曾发生故障,居民普遍没有安全感。“电梯安全非同儿戏,一旦出事,生死攸关。”
■开发商、物业互相推诿
谁该为这些电梯的安全和小区居民的安全负责呢?该小区的物业是沧州市万隆物业服务工程有限公司。一位自称物业经理的韩蒙说,小区电梯还在保质期内,出现了任何问题都应该是开发商和电梯生产厂家的问题,和物业公司没有关系。但小区居民反映,他们从入住起,就必须交物业费,110平方米的房子全年物业费900多元,其中电梯费为每月每平方米0.13元。居民出具的一份物业合同中,没有单列电梯收费一项,但规定:物业的服务内容包括房屋公共部分、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保障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符合工程质量,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记者致电百合世嘉开发商———沧州市凯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名王姓总经理说,小区入住已经超过一年,根据有关规定,电梯的管理和维护已由开发商转交给了物业。他们和物业公司及电梯厂商之间都签有合同。他说,电梯已超出保质期,应该由物业公司负责。记者希望王经理详查合同并给予回复,他虽答应,但未有下文。
对于开发商和物业间的相互推诿,居民很是不满,“非弄出人命来才管,那不就晚了吗?”
■律师称侵犯了业主权益
沧州市榆轩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秀霞说,“梯坠坠”不管是否已造成后果,都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故,开发商和物业的推诿已构成了对业主的侵权。判断百合世嘉小区的电梯责任,应当依照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以及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签订的合同来进行。物业费是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向业主收取的费用。既然物业收取了费用,就应该为业主服务,对电梯的安全负有责任。
【责任编辑:丁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