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成为公积金贷款援建保障房试点城市

    

    ◇将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亿元,用于危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5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段丽茜)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近日住建部确定的首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名单中,河北唐山市榜上有名。

    据介绍,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拓宽建设资金来源,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住建部开展了此次试点。根据有关规定,住建部批准我省唐山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亿元,用于危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5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据介绍,河北将严格按照住建部等6部委发出的通知要求,项目贷款定向用于确定的5个建设项目,严禁挪作他用,发放项目贷款,不突破确定的贷款额度,且5个建设项目必须列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5个建设项目借款人必须以在建项目、房产或土地使用权足额抵押。

    按照《唐山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年)》和《年度计划》,唐山市2010年至2012年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1.9万套,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共需投资33.6亿元。

    按照要求,经济适用住房和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项目,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项目贷款到期后,贷款本息必须全额收回。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贷款项目实行全程封闭管理。部省两级相关部门也将通过运行监管系统对项目贷款进行全程实时监管和异常干预。

    同时,作为试点城市,唐山市相关部门将加强对5个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严格执行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的规定,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据介绍,利用项目贷款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将严格控制供应对象。同等条件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优先购买或租赁。

    [相关]

    唐山市申请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的5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分别是河联危旧平房改造项目危改安置住房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城子庄片区危旧平房改造项目危改安置住房、南富庄片区危旧平房改造项目危改安置住房、古冶区危旧改回迁安置房二期项目、古冶区开滦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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