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一纸通知 电费涨了两毛

    

    “商业用电由原来的1.0元/度调整为1.2元/度,新电价自8月1日起执行。”近日南郭花园小区的沿街商铺收到了小区物业办发出的通知,对电价上调,商铺经营者们很是不满。

    南郭花园小区位于新华路与长兴街交叉口,正在营业的沿街商铺共12家。一位商铺经营者说,自2009年12月份入住以来,沿街商铺的电费一直是1.0元/度,本来就感觉很高了,而今电价再次上涨,也没有说明原因,感觉很难接受。

    记者从一位商铺经营者那里看到了那张通知:接上级通知于8月1日起,商业用电由原来1.0元/度调整为1.2元/度……”通知落款为物业办,但落款处没有公章。

    另一家商铺的经营者说,夏天店铺每个月要用300多度电,如果电价调整到1.2元/度,相当于每个月要多交60多块钱,增加了经营成本。“时间长了,要考虑换门脸了。”

    据了解,该小区沿街商铺用电都是向物业购买,由物业负责充值到各自的电卡中。

    记者走访发现,南郭花园对面商铺电价大体保持在0.8元/度-1元/度,位于新华路白求恩医院的沿街商铺电费为0.94元/度。

    记者向南郭花园物业咨询情况,物业的值班人员回答说经理不在,他只知道电价是接到上级通知后进行调整的,具体情况也不是很清楚。

    昨日上午,记者向市物价局了解情况,市物价局表示,商业用电在夏季按照分谷分时的原则收取电费,最高收到1.19元/度,如果所有时间段都按照1.2元/度,肯定是不合理的。“如果遇到乱收电费的情况,商户可以拿着相关的收费发票和相关材料到当地物价局进行举报,物价局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说。                                   (从俊儒 杜雁鹏)

【责任编辑:丁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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