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凌晨,李某亲自带路,怕父亲认出来,到达李某父亲的废品站后李某没有下车。刘某等人手持砍刀以卖废品为由将李父骗出,在被掐脖子、捆手、捆脚、蒙眼睛后,李父无奈仍让同住的王某将装有现金的裤子扔了出来。这伙人还是不罢休,又捆绑了王某。抢劫李父现金800元,王某现金50元。手机两部。
归案后,李某交代,父亲与母亲离婚了,后来父亲与别人住在了一起,李某很难过。对家庭的破裂他一直耿耿于怀,这才决定抢父亲的,父母离异也是他离开家闯荡的主要原因。
警示:别让孩子成了断线的风筝
26日记者获悉,长安区法院已对此案做出判决,12名成员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二年零六个月到十三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罚金。带头抢父亲的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办案检察官石彦介绍,办理此案时,她内心很感慨,这些青年中有的家里做着生意,家长很忙。有的父母离异,孩子一直心怀怨恨。有的是孩子很叛逆。这些青年大部分来自农村,没文化、没技术,一人飘荡在外地,长期不联络父母,越走越远。事发后,很多家长竟然都认为孩子在外面好好打工呢。在此提醒父母们,一定要处理好“教育好子女”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孩子即使没能顺利完成学业,也要让他掌握一门技术,让他在社会上有立足之本,父母要做孩子的领路人,不要让他们像这些青年成了断线的风筝,迷失方向,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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