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正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图片由双滦警方提供。
■犯罪嫌疑人异地落网
案发后,7月15日一大早,市长助理、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刘胜、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玉洁带领刑侦、技侦、网监等部门人员亲赴双滦分局,现场听取汇报、指挥勘查、组织案情分析。结合工作汇报及案件现场情况,刘胜局长对双滦分局先期开展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指示双滦分局要全力抓捕犯罪嫌疑人,争取尽快破案。同时,他要求市局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专案组工作,为尽早破案提供技术、人员支持。王玉洁副局长亲自协调市局相关部门配合双滦工作,并对案件侦破提出指导意见。得知案情后,双滦区主要领导十分关心案情并指示财政拨出10万元专案经费,对案件侦破做全力保障。
7月15日上午,案件进展有了实质性突破。经过侦查员大量细致走访工作,专案组确认了两名被害人和消失男子的身份情况。经查,被害人马某、石某是同乡,均19岁,内蒙古自治区人;消失男子姓周,21岁,宽城满族自治县人。与此同时,通过连夜走访排查,同租住在地下室的另外11名房客的身份全部被侦查员确定,综合各种线索汇总,专案组一致认为与被害人同时消失的周某嫌疑最大。至此,案件获得重大突破,专案组决定对周某实施抓捕。围绕周某生前社会关系,及可能藏匿的地点,抓捕组兵分几路展开对其抓捕工作。在市局技侦部门的配合下,经过严密侦查,专案组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周某在山东菏泽郓城县活动的踪迹。接到专案组命令后,奔赴北京执行抓捕任务的大队长张立群带领侦查员直接辗转山东菏泽,最终,7月15日晚20时许,在菏泽警方的协助下,犯罪嫌疑人周某被成功抓获。经突审,周某对所实施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21岁男子犯下滔天罪行后悔不已
据周某交代,其自幼未见到过亲生母亲,从小跟随爷爷、奶奶长大,无业,长期在外漂泊。周某曾处过一个对象,因种种原因无果而终,分手是因女方提出的,对其打击很大,从此内心深入对女性有种仇恨。最近,周某漂泊到双滦区通过小广告租住在闫某的出租屋内。周某与被杀的两个女孩相邻而住,平时有过摩擦,发生过口角。周某称两个女孩平时瞧不起他,还扬言要找人揍周某,他一直怀恨在心。
7月8日当天,周某的叔叔和婶婶到市里办事,听说侄子周某在市里就打电话和他联系,想晚上让周某给找个住处。周某约叔叔、婶婶到双滦来住。晚上8点多钟,三个人在楼上饭店一同吃了饭,期间周某喝了很多酒。吃完饭后,周某找到老板闫某,称自己今天没钱,先把身份证押下,让闫某再给开间房让叔叔婶婶先住下,第二天给钱。饭后,三个人回到地下室房间休息。约过一个小时,周某敲叔叔婶婶房门,问是否睡着了,俩人称太热睡不着,想换个地方住。后来,周某打车把叔叔婶婶送到了市里,叔叔婶婶要周某和他们一起在市里住下,因周某没带身份证,旅馆拒绝入住,安顿完叔叔婶婶后,周某打车又回到了双滦,并找到闫某将为叔叔婶婶定的房间退掉,取回了身份证。回到房间后,周某睡不着觉,突然寻思到5号、6号俩女孩扬言想找人打自己,不如今晚就去教训他们。想到这后,他取出前些天在夜市闲逛时买下的砍刀,开始了疯狂犯罪。
周某他首先敲开了5号马某房门,女孩开完门刚坐到床头,周某上前左手掐住马某脖子,右手抽出藏在身后的砍刀直接向女孩脑袋砍去,女孩没来得及呼叫,头就被砍掉了。后周某又以同样方式将6号屋内的石某砍死,并剁下了双手。疯狂作案后,周某分别把马某、石某的手机、随身财务等拿走,锁上两个房门后回到了自己房间。他急忙换掉了溅满血迹的鞋和裤子,擦干净上身的血迹,还找来墩布将楼道和自己房屋擦了一遍,收拾完随身物品后,慌忙逃窜。后将作案砍刀、溅满血迹的衣物等分别扔在市火车站附近建筑工地,又从市火车站乘车到宽城,后转车到唐山,于7月9日晚在唐山乘火车到山东菏泽投奔一朋友。
侦查员抓到周某后,发现周某的左手缠着纱布,手背有刀伤并缝了11针。问及刀伤时,周某低下了头,他承认自己杀人就是为了报复,自己犯下了滔天罪行,对不起被杀害的两名女子。案发现场,他曾自己用杀人的刀砍伤自己手背,表示对被害人的歉意。
也许周某真的后悔了,但自残的一刀并不能改变什么。如花季节的两个女孩,打工他乡,却命绝于21岁小伙的屠刀。周某不计后果的一刀结束了他人的性命,也了结了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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