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下午4时左右,一辆涂改车牌号的车辆在华北商厦路口被值勤交警拦了下来,正当交警准备依法处罚时,又偶然发现车上还非法安装了警报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这名违法司机共被处罚款2000元,同时车辆被扣留,警报器被拆除收缴。
当天下午,市交警一大队三位值勤民警在市区进行机动车专项治理时,看到一辆黄色夏利车沿新华路由东向西驶来,停在华北商厦路口等红灯。民警发现,这辆车牌号为“冀JW0”的“0”下面好像有一点涂改的痕迹,于是上前查看。在交警要求下,驾驶员出示了驾驶证和行车证。从这两个证件上,民警发现了问题。原来,司机王某系沧县风化店乡人,当天来沧办事,怕被电子眼拍照,就用蓝色胶带将车牌号上字母Q的“小尾巴”粘上,“变身”数字0。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规定,王某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被罚款1500元,并扣留机动车。正当民警要将车开走时,又意外发现,车上竟然还安装了警报器,民警又根据该法第97条第1款规定,对司机再处以500元罚款,同时,拆除并收缴警报器。
作者:陈起艳 冯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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